东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6年东营市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6/05/19 9.3k 阅读 219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东营开发区教育管理部,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省黄三角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招生院校,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2026年东营市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东营市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26年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39号)、《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6〕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类型

我市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三种招生类型。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联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于中考前进行,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完成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于普通高中录取完成后,通过东营市初中后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录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及录取。

二、招生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26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分市招生计划的通知》(鲁招考〔2026〕55号)和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投放情况,今年在我市进行初中后招生的院校共17所,招生计划总数为8645人。其中,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院校2所,计划招生100人;联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7所,计划招生1818人;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院校3所,计划招生165人;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2所,计划招生625人;三年制职业中专学校9所(含特校中职部3所),计划招生4562人;技工学校2所,计划招生1375人。

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全部以市为单位分专业下达;市内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按专业下达至各生源县区(其中,中心城区包括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原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外学校,河口区包括东营港开发区,广饶县包括省黄三角农高区)。招生院校、专业、计划等信息见附件1-3。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条件。

1.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条件。学籍注册地为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条件。参加我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凡未被“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和未被我市普通高中实际录取的,均可填报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其中,我市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须达到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资格线(志愿填报前在东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二)填报方式。

1.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方式。该招生类型采用线下填报的方式征集志愿,具体由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组织。

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方式。该两类招生类型将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必须通过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届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东营市教育局官网登录招生录取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步骤填报志愿信息。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准考证号,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予投档录取。

(三)填报要求。

1.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要求。该类型招生今年共有2个供填报志愿,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满2个志愿,也可以仅选填1个志愿。填报2个志愿的,需按照个人意向对所填志愿进行排序,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为确保录取机会,建议填满所有志愿信息。该类型招生在普通高中前录取,已被该招生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普通高中等后续所有批次录取,不得退档改录,不得参加补录;没有被该招生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高中等后续批次录取。

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要求。考生登录招生录取平台后,按以下步骤操作:(1)核实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正确。(2)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确保信息全面、真实、有效。(3)填写志愿信息。考生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所有职业教育院校中,最多可选择填报16个院校志愿(平行志愿,不区分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并按照个人意向对所选择院校志愿进行排序,每个院校志愿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满16个院校志愿信息,也可以选填部分院校志愿信息。考生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并确认提交志愿。为确保考生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填满所有志愿信息。(4)确认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每名考生在志愿信息表打印前,均有1次填报、5次修改的机会,如重复提交也将减少1次修改机会。志愿信息表一经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即被锁定,不能再做任何修改。(5)考生最终确认志愿填报无误后,须打印志愿信息表并签字后报所在初中学校。

四、投档录取

所有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类型的投档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与招生院校共同完成。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并发布我市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及批次、投档录取规定及程序,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招生院校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录取时间、批次、规定及程序,做好投档考生的档案审核及预录取相关工作。

(一)投档录取方式

1.各类型招生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院校及专业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2.应通过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录取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必须在平台完成。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不接收此招生类型平台以外的任何报名及录取信息,也严禁招生院校擅自录取未通过该平台填报志愿的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未经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该类型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籍主管部门不予注册学籍。

3.志愿填报、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将通过文件运转系统、企业微信、录取专用邮箱、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招生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或上传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及统计信息。招生院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登录平台下载或上传数据,视为投档考生已被学校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二)投档录取要求

1.各类型招生均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一次性完成投档录取。有专业调剂志愿的,按照院校专业代码顺序进行调剂投档。

2.各类型招生考生志愿投档数均按院校所列招生计划进行,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1∶1投档。投档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数英三科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其他文化课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档,若以上成绩均一致,则按志愿排序先后投档。

3.若无违反投档录取规则事项,各类型招生投档后不予退档,不得改录,不得填报下一批次计划。投档录取后,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招生院校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申请书或其他证据资料,并以公函的形式将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和具体原因一并报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留存备案。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处理该类型考生,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第一阶段未填报志愿和投档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时,考生仅可选报前一批次剩余计划,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阶段一致。

5.各类型招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根据市招考院推送的录取名单进行印制并盖章发放。

五、时间安排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0日至21日,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完成投档录取。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6月底前,在东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我市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

1.第一阶段(6月底至7月初)

(1)6月27日至30日(9:00-17:00),考生在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

(2)7月2日,集中进行网上投档录取。

(3)7月4日16:00前,招生院校对已投档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并通过招生录取平台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确认信息。逾期不反馈确认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登录平台下载数据,视为已投档考生全部确认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

(4)7月5日9:00后,考生可登录招生录取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招生院校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学生报到。

2.第二阶段(7月上旬)

(1)7月7日前,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招生院校缺额计划。

(2)7月8日至9日(9:00-17:00),考生在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0日,集中进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

(4)7月11日16:00前,招生院校对已投档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具体规定同第一阶段)。

(5)7月12日9:00后,考生可登录招生录取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招生院校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学生报到。

(三)7月13日至8月6日(9:00-17:00),按省招考院有关要求,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配合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调整。

(四)8月13日至14日(9:00-17:00),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3+4”贯通培养录取考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录取考生基础信息数据库上传山东省初中后高职招生录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录取考生信息网上系统检测。

(五)8月18日至20日(9:00-17:00),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登录山东省初中后高职招生录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核对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录取数据经招生院校核对确认无误后,不再予以更改。

(六)8月25日至31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新生录取名册。

(七)9月5日前,市内开展注册入学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须将录取的“非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信息上传至招生录取平台。“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前述统一投档录取程序录取,不纳入注册入学范围。

(八)9月7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邮寄方式发放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名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分别确认盖章,一式两份进行留存。

六、其他事项

(一)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第一、二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可以按照本校招生简章接收除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符合招生有关规定的其他生源注册入学。该部分考生信息须由招生学校于9月5日前在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注册入学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二)初中往届毕业生或高中毕(结)业生、同等学历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限报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考生直接联系招生学校注册入学(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三)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广饶县启慧教育学校、利津县弘毅实验学校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自主确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各初中学校依据本意见及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指导考生进行填报志愿。考生志愿信息表、知情同意书等过程性材料,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留存,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关于公布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26〕6号)有关规定,2029年起,中高职转段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开展。

七、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负责管理我市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学籍管理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各职业教育学校加强和规范招生宣传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招生政策宣传、考生权益保护及有关信访事项。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生源发动及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线下报名组织工作,配合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本市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招生计划公布、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档案组建与审核、报名库及录取结果上报、录取名册出具、考生信息更误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宣传,受理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咨询及申诉。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公布本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负责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信息核查和考生信息更误申请等工作;按照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院校。

(三)严禁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学生,未执行招生计划和未按考生志愿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信息标准》,确保投档录取信息与《信息标准》高度一致。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和录取信息传输通道的管理使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联络畅通。

(五)要选派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招生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作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3.rar

1.东营市2026年“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

2.东营市2026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3.东营市2026年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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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