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东营港口岸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东营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东营港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
1.东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勤务室报检室、联合查验中心;
2.东营港顺鑫码头1#-6#泊位自引桥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3.东营港盛泉智慧码头1#-4#泊位平台调度楼以内区域;
4.东营港浩运码头6#-8#泊位自堆场围栏延伸至码头前沿区域;
5.东营港浩运码头17#、18#泊位自引桥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6.东营港万通海欣码头9#-14#泊位自引桥入口(边检监护岗亭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7.东营港中海油码头1#、2#泊位自引桥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8.东营港中海油码头5#、6#泊位自引桥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9.东营港鲁能智慧码头5#泊位自东西两侧延伸至泊位两侧码头前沿区域;
10.东营港盛宏码头6#泊位自卡口(西侧)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11.东营港渤海湾海欣码头1#、2#泊位自引桥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12.东营港龙海码头3#、4#泊位自码头门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所属区域;
13.东营港中浩建码头1#泊位自引桥入口(南侧)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14.东营港集装箱码头1#泊位自引桥入口(南侧)处延伸至码头前沿;
15.东营港胜利油田勘探码头13#泊位自西侧码头入口处延伸至码头前沿所属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东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出境入境秩序;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东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并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东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维护东营港口岸安全畅通;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依法进行警戒。
本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