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工作要求,经研究,自2025年11月1日0时起,暂停实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后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若有调整,另行发布。
10月31日24时以前已通过平台申领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按照原办法执行,须于10月31日24时前到参与活动的实体门店完成以旧换新交易,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务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全部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东营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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