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口区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24日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仙河镇汾河路与振东路路口
2、仙河镇振东路与淮河路路口
3、仙河镇汾河路北师大东门
4、仙河镇神州路与规划路路口
5、仙河镇振东路孤东佳苑西门
6、仙河镇振东路北师大小学部南门
7、河口区顺河路与海昌路路口
8、河口区顺河路与海宁路路口
9、河口区海康路与金河路路口
10、河口区海康路与阳河路路口
11、河口区海康路与明河路路口
12、河口区河庆路与海康路路口
13、河口区孤岛镇永安路与永和路路口南侧100M处
二、平台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备类型:群众违法举报平台
管理部门: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口区大队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口区大队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