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税发〔2025〕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职责划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二、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含胜利油田居民);驻本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市内户籍人员由户籍所在县区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市外持居住证人员由居住证办理县区负责参保登记;胜利油田居民由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胜利分中心负责组织参保登记。
三、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含市内学生)统一个人缴纳400元。
四、特殊人群缴费
(一)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2025年12月31日满70周岁)及以上居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符合条件的优抚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定额补贴,2026年定额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标准一致。
(二)资助参保人员(除70岁以上老年居民)身份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有效身份进行确认。
(三)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可以选择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具有东营市户籍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在学籍地按学年缴纳居民医保的,可在毕业当年,缴纳待遇享受年度剩余月个人缴费后,自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未连续缴费人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医政办字〔2024〕90号)规定,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集中征缴期限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六、缴费方式
为提高您的缴费体验和权益,对于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业务提供以下多种缴费方式:
(一)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注册办理缴费;
(二)登陆“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办理缴费;
(三)登陆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注册缴费;详情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网页查询。
(四)登陆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模块办理缴费;
(五)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东营银行的柜面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