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5〕140号),从2025年10月1日起,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00元,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同步执行新标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40元,单位、个人各不低于120元;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低于10%,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40元。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