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4/03/21 1.8w 阅读 446 点赞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4月28日起,正式启用利津县境内9处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利津县水库南路与津五路路口

2、利津县滨港路与津六路路口

3、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五路路口

4、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路口

5、利津县津苑东路与津一路路口

6、利津县利十路与津五路路口

7、利津县利六路与津二路路口

8、利津县国道516与省道227路口

9、利津县刁口乡金河一路与银海六路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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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