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遴选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鲁公函〔2023〕9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号)有关要求,东营市公安局会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专家评估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综合评定,拟确定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为东营市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有其他问题,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东营市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7175177,7175136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