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河口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4/02/03 7.8k 阅读 516 点赞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2月17日起,启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1、河滨路与海昌路路口以东20M处

2、黄河路与海昌路路口以东20M处

3、渤海路与海昌路路口以东20M处

4、S227 K6+700M明河路安运公司门口

5、河庆路河口区第一中学门口

6、G340与花园路路口以西20M处

7、黄河西路与滨渤路路口以东200M处

8、河滨路与G340路口以北20M处

9、河滨路与海宁路路口以北20M处

10、河滨路与海康路路口以北20M处

11、河滨路与海盛路路口以北20M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