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正式启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境内部分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统计表
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地点 |
1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广青路与郭王村路口 |
2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广青路与李庄高速出口 |
3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广青路与丁庄产业园鲁东路桥拌合站路口 |
4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广青路与青垦路路口 |
5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广青路与华泰清河实业公司路口 |
6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智慧路与青垦路路口 |
7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绿都路与新海路路口 |
8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绿都路与青垦路路口 |
9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花苑路与新海路路口 |
10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花苑路与青垦路路口 |
11 |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 新海路与东八路路口 |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