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推荐,经市教育局审核,拟聘第五届市政府督学136名。
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东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 话:8326029
邮 箱:shishusheng@dy.shandong.cn
东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