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结果的通知》(鲁民函〔2023〕53号),经县级推荐、市级初审、省级复审等程序,全省确定了32篇优秀村规民约和18篇优秀居民公约,我市垦利区垦利街道东宋村、东营区黄河路街道玉景社区成功入选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落实行动、综合评估工作等,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以这次评选为契机,推广东宋村和玉景社区的经验做法,指导全市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激活村(居)民自治的内在活力,加强村(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