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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省级试点成果显著

2023/01/09 5.7k 阅读 196 点赞

在2022年省对市营商环境揭榜挂帅考核中,市民政局积极争取,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城市,是“综合监管一件事”我市唯一省级试点

在试点工作中,东营市民政局坚持系统集成、大胆探索创新,从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补贴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入手,打破条块分割,重构监管体系,形成12类重点监管事项,适配25项常用场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近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重点民生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揭榜挂帅”改革试点创新成果的通知》(鲁双随机办〔2022〕5号),公布了8项“综合监管一件事”“揭榜挂帅”改革试点创新成果,东营市民政局获评养老服务领域改革试点创新成果,列入省级试点并获评创新成果是省对市营商环境揭榜挂帅考核的加分项,在全省市级民政部门、市直部门单位中我市民政局唯一获此殊荣。


成果简介

聚焦问题。今年以来,东营市着力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核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部门联动不足、信息不畅的“堵点”,企业重复受检影响运营的“难点”,全面评价机制缺乏、联合惩戒不够的“痛点”,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养老服务全链条、全方位综合监管。

主要举措。突出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补贴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重点监管方面,打破条块分割,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三个方面,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从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四个方面,制定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

取得成效。通过试点改革,打造形成了部门协同发力、上下联动统一、条块统分结合、高效综合监管的系统化格局,促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体制机制运行更加规范有效,养老服务发展更加健康有序。东营市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所有养老机构纳入星级管理,2个养老机构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成果详情

一、创新举措

(一)凝聚部门合力,打出综合监管“组合拳”。东营市民政局等10部门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顶层设计,统筹综合监管机制建设,遵循“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分类、分工协作”原则,逐一梳理责任单位、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形成12类重点监管事项,适配25 项常用场景,建立起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合规指引,明确监管检查流程和规范,强化工作联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山东食链”推广应用,在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首推“山餐安”系统,全市54个养老机构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对22个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规范化建设,共同推进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监管等工作。推广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发布《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基本规范》东营市地方标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

(二)重构监管体系,覆盖服务管理“全周期”。制定《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管工作指南》,明确告知建设、环评、消防、食品安全等备案事项,实施备案承诺制度。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跨前服务,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运营“一次告知、一次备案”。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推进事中监管,强化检查质效,制定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推动联合督查检查常态化。实行养老机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南(试行)》,以监管“一件事”场景为标签,建立“综合查一次”检查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县两级10个部门分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重点监管机构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以信用惩戒为核心支撑事后监管,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出台《东营市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三)聚焦智慧赋能,创新协同处置“一网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突破监管“信息孤岛”桎梏。制作“码上录”二维码,搭建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在现场将检查信息“一码录入”,实现同步共享。建设“综合监管一件事”平台,集成相关部门职能,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数据,汇聚到养老服务机构名下,有效提升监管效率。截至目前,已汇聚检查结果31条。制定《东营市养老服务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9类紧急报告事项和2类常规报告事项,强化风险跟踪和预警。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公开专题,集成各类养老服务信息,积极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和监管信息。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N”种渠道获取各部门对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信息,汇聚到“综合监管一件事”信息平台,建立“1+N”智慧惩戒共享机制,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联合“画像”。强化联合惩戒,并限制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和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等待遇,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创新成效

自开展试点改革以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实现了“一张清单”管理。制作生成25项检查应用场景,明确了各项监管职责对应的责任部门,“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权责体系更加清晰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更加成熟长效。在全省首创养老机构执法检查“码上录”智慧平台,充分为综合监管注入数字化力量,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出台13个重要文件,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更加完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进一步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更好地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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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