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老年人失能等级结果“多评互认”机制(试行)的通知》(东民〔2026〕6号)要求,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老年人失能等级结果“多评互认”机制,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专业评估员、评估专家,组建东营市老年人失能等级“多评互认”专业评估员、评估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分为评估员和评估专家两类。为保障评估质量,本次征集入库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入库,评估员、评估专家入库数量原则上各不超过150人。评估员和评估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二、征集范围
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残疾等级评定等领域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评估员条件。(1)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之一,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2)掌握评估指标内容,熟悉评估操作要求;(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在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4)优先遴选具有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或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和经相关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评估人员。
(二)评估专家条件。除须具备评估员库入库条件外,还应具备临床医学、护理、康复、精神心理等领域之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优先遴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副高级以上执业医师。
四、主要职责
(一)评估员。主要负责失能状态在6个月以内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辅助评估专家开展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评估专家。主要负责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失能等级异议复评。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评估员:报送至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
评估专家:报送至所在地县级医保经办部门。
(三)审核入库
评估员和评估专家报名材料分别由各县区民政、医保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3月25日前分别报市级相应部门,由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进行联合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业评估人员库管理。
六、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专业评估人员库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本系统、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报名,确保评估队伍的专业性和代表性。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保推荐人员信息真实、资质过硬。申报个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七、联系方式
县 区 | 民政部门 | 医保部门 |
市级 | 0546-8336560 | 0546-6378995 |
东营区 | 0546-8238190 | 0546-8268017 |
河口区 | 0546-3659719 | 0546-3661312 |
垦利区 | 0546-2582909 | 0546-2528377 |
广饶县 | 0546-6688800 | 0546-6443673 |
利津县 | 0546-7309560 | 0546-5628693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0546-8056705 | 0546-6212333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0546-8908172 |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0546-8019217 | 0546-8019529 |
附件:
附件1 东营市老年人失能等级“多评互认”专业评估员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 东营市老年人失能等级“多评互认”评估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