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拟救助人员公示

2024/04/01 1.1w 阅读 508 点赞

拟救助人员卢某哲。因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导致家庭陷入困境,自2023年8月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共发生医疗费88.49万元,其中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为11.12万元,扣除商业保险10.03万元,经临时救助和“一事一议”救助3.33万元后,其仍然剩余个人自负费用50.84万元。

拟救助人员刘庆祥。2022年5月查出急性白血病,配偶常年陪其看病,儿子在利津一中上高三,女儿在上幼儿园,家庭陷入困境。自2023年7月申请之日前12个月,其医疗费花费总额为65.1万元,其中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为5.23万元,扣除商业保险28.24万元,经临时救助和“一事一议”救助1.3万元后,其仍剩余个人自负费用25.15万元。

拟救助情况。根据《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困难群众经临时救助或“一事一议”救助后仍有困难的,由县区民政部门按《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进行救助,同一家庭1个年度内累计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利津县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卢某哲、刘庆祥2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县专项基金按1:1比例承担。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举报。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8日,监督电话:0546-8333579。


东营市民政局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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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