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点创建的通知》(东民函〔2023〕8号)相关要求,经自评申报、县级推荐、评估验收等环节,拟确定以下10个站点作为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1.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2.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3.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4.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5.广饶县乐安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6.广饶县李鹊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7.广饶县大王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8.广饶县稻庄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9.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联系电话:8333301
东营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