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办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业务的通告

2022/11/28 1.5w 阅读 439 点赞

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衔接的通知》(鲁民函〔2022〕7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申请事项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同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地名申请事项。

二、办理流程

(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受理地名申请事项;

(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同级民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三)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同级民政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批准的地名向社会公告。     

三、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46-8333509    0546-8092210

特此通告。


东营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东营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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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