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规定,我市新增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标识后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附件:新增标识志愿服务组织名单
附件
新增标识志愿服务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东营市东营区山河义警志愿服务中心 |
2 | 东营市东营区巾帼志愿者协会 |
3 | 广饶县退役军人志愿者协会 |
4 | 广饶益行公益服务中心 |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规定,我市新增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标识后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附件:新增标识志愿服务组织名单
附件
新增标识志愿服务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东营市东营区山河义警志愿服务中心 |
2 | 东营市东营区巾帼志愿者协会 |
3 | 广饶县退役军人志愿者协会 |
4 | 广饶益行公益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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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