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东营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好我市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坚决遏制民政领域疫情传播,现将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1.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成立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防控计划或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实时监测和防控措施。
2.疫情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一定的隔离室。对拟探视入住老人、儿童和其他拟进入机构的人员,机构要予以劝退,并做好思想工作。疫情期间,禁止机构内的自理老年人外出。
3.对返回家中或村(居)过年的老人,做好请假登记、安全提示等工作;对外出后拟返回或新入住的老年人,劝导其暂缓返回养老机构或暂不接收入住。属于特殊情况的,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审慎处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暂停对外服务。各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停止疫情防控期间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5.民政服务机构轮休的工作人员不要外出,减少感染病毒的机会;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安防范。
6.取消机构内集体性聚餐等聚集活动,分批次组织老年人在院内的户外活动。
7.切实做好房间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各项防范工作,购置必要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物资。
8.密切关注国内、省内、市内疫情动态,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防控知识水平。
9.发现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老年人、儿童,应立即转移至隔离室,由专门的护理人员开展医学观察,并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在病情未确定前要将老人、儿童的衣物、床单、被褥及其他用品进行隔离和消毒。
10.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认,本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当地处置工作小组、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本机构人员隔离、消毒处置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做好病人接诊、救治、感染控制等工作。
11.救助管理机构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切实做好救助人员入站体检、街面救助、站内照料等疫情防控工作。对新入站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每天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立即送医救治,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人员隔离、消毒处置工作。
二、尽心竭力做好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
12.加强婚姻登记场所、人员安全防护,配备N95口罩、消毒产品等防护用品,保证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
13.取消2月2日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安排,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对已成功预约婚姻登记并预留联系方式的,由县区婚姻登记机关逐一通知,取得谅解;对没有预留联系方式的,通过一定的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理解支持。
14.尽量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登记,避免人员扎堆,减少人员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
15.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结婚登记人员尽量错开2月14日等日子,避免扎堆办理婚姻登记,坚决防止形成大规模人员聚集。
三、不折不扣做好殡葬火化疫情防控工作
16.殡仪馆要制定防范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遗体。
17.加强殡仪馆场所、人员安全防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备N95口罩、一次性隔离服、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设备,特别要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切实做好殡仪馆场所卫生消毒工作,及时对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
18.取消举行遗体告别活动。疫情期间,殡仪馆一律暂停提供悼念厅、守灵厅等服务,并向服务对象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19.规范遗体火化工作。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服务机构工作衔接,殡仪馆接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一律经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门医学消毒打包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依法依规尽速火化。同时要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四、多措并举打赢疫情防控战
20.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各级民政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过年休假”“与己无关”等错误思想,立即消除年味,尽快行动起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殡葬火化等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第一时间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处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抓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文件规定,切实织密扎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体系。
2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和殡仪馆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实地开展督导检查,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堵住防控漏洞。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在本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室内通风、清洁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防控处置工作,集中力量检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婚姻登记和殡葬火化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防范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坚决拒绝访客,建立体温检测、消毒等防范措施,并设立一定的隔离区,储备好必要的防控物资和隔离设备,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
22.积极做好慈善捐赠工作。各县区慈善总会要制定针对疫情的捐赠预案,积极做好接受捐赠准备。要及时公布捐款账号和捐赠方式,个人捐款应通过汇款,不接收个人现场捐赠和个人邮寄医疗卫生用品。医药企业捐赠的医疗卫生用品可直接捐赠到湖北当地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接收,或通过市、县慈善总会捐赠,我市各级慈善总会要做好物资捐赠统计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
2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息联络畅通。从即日起,建立每日疫情报告制度,民政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和殡仪馆每日下午2点前向县区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县区民政部门每日下午3点前向市民政局报告情况。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现疑似、确诊病例的,在报告本级卫生防疫部门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报告有关情况,坚决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
市民政局值班室:8333677。
东营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