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宣部、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40号)精神,做好我市第三届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县区分配名额按照当地人口总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差额确定推荐人选数量。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获得齐鲁和谐使者、东营和谐使者称号并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近两年所在养老机构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在参选范围之内。
二、推荐方法
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局按照分配名额,组织5名以上相关职业或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从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请于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按优先次序上报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51号,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和谐使者推荐申请材料请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推荐申请材料请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三、申报材料
(1)东营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A4纸印制);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5份,A4纸印制,加盖各县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市直部门公章);
(3)社会工作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养老机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养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县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市直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并在复印件盖章);
(4)各县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市直部门推荐报告(一式6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
除以上材料外,请各单位同时报送《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或附件4,A3纸印制,一式5份)、《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或附件6,A4纸印制,一式3份)。申报材料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文件以“人选单位+姓名”为文件名,东营和谐使者申报材料请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邮箱:sddyshgz@163.com;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材料请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邮箱:dymzflk@163.com。相关表格可登陆市民政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东营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培养选拔职业素质高、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有利于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的成长环境,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健全完善县区级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制度。已评选出县区级和谐使者的,推荐人员优先从县区级和谐使者中遴选产生。第一、二届东营和谐使者因管理期未满,原则上不参与第三届和谐使者评选。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真正把职业素质高、工作卓有成效、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选拔过程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为所在单位、地区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人选;优先推荐经验丰富、有创新精神,长期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选;优先推荐从事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工作5年以上,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中级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人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东营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东营和谐使者评选,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基层一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心实意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当好人民群众的倾听者和贴心人,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创新社会治理、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的积极作用。
东营和谐使者推荐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韩东珊,联系电话:8333218;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相关问题请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联系,联系人:卢晓彤,联系电话:8333106。
附件:1.东营和谐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东营和谐使者申报表
3.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6.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