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部门
市司法局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被评议部门换届以来的下列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含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4.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5.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解决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围绕工作评议内容,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46 833 1791
电子邮箱:dysrdjswbgs@163.com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研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