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推动决策事项源头治理,市司法局在汇总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东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公众参与度,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szffzbwjscdjk@dy.shandong.cn
邮寄地址:东营市胶州路105号东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联系电话:8383158
东营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草案(征求意见稿)
1、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2、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 决策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东营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决策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4、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决策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山东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5、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