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东营市委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印发《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民〔2024〕14号
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团委、妇联,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东营市委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素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更好促进留守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重点聚焦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群体。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服务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转介衔接顺畅、干预帮扶精准的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格局,为留守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源头预防机制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聚焦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特点及儿童成长规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少年儿童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诱因。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通过入户走访、谈心谈话、组织活动等加大对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心理健康常识宣传,督促家庭履行监护职责和子女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重点关注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需求,创新内容方式,提高参与度、针对性,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育积极心理品质。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共青团要发挥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开展“彩虹伞”青少年自护教育、中高考减压等活动。妇联要宣传引导“爱心妈妈”共同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地方课程,推动学校开设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校本课程。深入开展全市全环境立德树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主题活动。鼓励学校为有需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选配有爱心有经验的心理或思政课教师作为成长导师,安排品学兼优的学生结为互助伙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重视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研究人员、临床医生、学校教师等,针对留守和困境儿童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留守和困境儿童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探索创新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4.加强心理健康监测。依法依规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监测,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确保测评数据安全,保护儿童隐私。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适用于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心理测评通用量表,指导县区(开发区)每年开展一次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测评,及时发现并掌握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状况和关爱需求,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分类制定“一人一策”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档案转接机制。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每年对机构养育儿童进行1次全员心理健康测评,加强测评结果分析应用。托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要及时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5.健全发现预警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好用好各类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机构,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民政部门要牵头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护佑成长”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项目,督促村(居)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入户走访一次留守和困境儿童,对已发现存在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至少每两周联系一次,必要时协助开展早期干预或转介。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心理关爱帮包制度,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建立“点对点”帮包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合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及时帮助纾难解困,根据需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关系,更好融入校园和社会。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班级-宿舍”三级工作网络,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在宿舍安排心理信息员,重点关注面临不利处境、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及时精准开展预防预警、咨询服务、帮扶干预工作。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要健全心理筛查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干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咨询热线等要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个性化心理疏导服务。妇联要实施“爱心妈妈”关爱行动,组建一支“爱心妈妈”志愿队伍,开展陪伴关爱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三)建立转介和跟进帮扶机制
6.加强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提高学校心理辅导室、综合性医院急诊室、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心理咨询室等对儿童心理危机的识别和预警能力。对遭受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留守和困境儿童,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到影响的留守和困境儿童,要及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心理援助。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畅通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对患有精神障碍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家庭做好精神卫生相关服务,学校要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7.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建立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影响儿童的应急心理援助。制定完善相关方案,突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的帮扶化解。建立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危机干预处置专家库,定期开展案例研讨,参与指导严重心理危机个案处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8.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将患有精神疾病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符合条件的留守和困境儿童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会同精神卫生机构、学校,制订规范化、专业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和家庭帮扶“一人一方案”计划,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帮助留守和困境儿童重返校园、融入社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9.加强阵地建设。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城乡儿童之家、青少年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站、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机构或场所,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要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专业优势,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快推进各级学生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优质资源聚合,提供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扩大心理健康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10.实施有效关爱服务。优选成长导师和互助伙伴。学校为每名留守和困境儿童优选配备一名有爱心有经验的成长导师,安排品学兼优的学生与有需要的留守和困境儿童结为互助伙伴。每所学校配备专职心理教师,重点关注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需求,研究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化拓展关爱服务项目,巩固提升“护航未来”关爱服务、“爱心妈妈”留守和困境儿童爱心结对帮扶,实施“希望小屋”留守和困境儿童居室微改造。加强心理热线宣传。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咨询热线,积极为寻求帮助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照料人解决心理情感、家庭教育、权益侵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鼓励各部门创设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结合辖区留守和困境儿童实际需求策划实施一批心理健康关爱帮扶项目,打造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引进,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招聘等方式增加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教育部门依托“东营市教师教育平台”等,开设心理培训课程,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风险识别能力。民政部门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工作人员开展入职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在岗持续培训。每年实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赋能培训,突出实用性心理健康工具技能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能力。妇联要加强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团、“爱心妈妈”志愿者等队伍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整合阵地、人才和服务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筹措资源,保障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资金、资源投入。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支出,符合规定的可从困难群众救助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调动多元主体参与,链接慈善资源积极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要结合每年寒暑假、“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宣传,及时挖掘正面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