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组宣部、财经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转发民发〔2022〕34号文件 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民〔2022〕38号)要求,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本通知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毕业但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各县区要对照“十四五”期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制定“十四五”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按照今年年底前达到当地核定总量70%以上的标准,拟定本年度招录计划,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原则上,本年度所有新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学历为大专以上)开放,其中要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各县区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和简章应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根据省通知要求,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县区要从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中选配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各县区选配社区工作者名额详见附件1。上述人员定岗社区后,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街道(乡镇)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疾控中心和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将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落实上级管理办法。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各县区要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上述机构中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毕业入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入职奖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6-24个月的免费场地支持。
三、加大城乡社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引导和鼓励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和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广泛动员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具有示范性和见习效果突出的见习单位,可按程序优先推荐为“山东省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城乡社区组织设立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工作者,见习期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四、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县区要重点围绕纠纷调解、疫情防控、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要结合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年底前,鼓励在教育基金会等机构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组成社区创新团队,资助一批社区创新示范项目。
五、营造城乡社区就业良好氛围。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市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社区工作者示范教育实训基地的共建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工作实际,激发学生毕业后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依托东营公共招聘网、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渠道广泛发布,并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
六、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统筹安排使用好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各方面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民政部门要结合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引导,指导高校设立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推动教育基金会等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就业见习岗位向城乡社区倾斜,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对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工作的新招录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相关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各县区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见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月28日前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各县区招录从事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名额表
2.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见习情况
统计表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各县区招录从事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
调查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名额表
县区 | 岗位数量(个) |
东营区 | 45 |
河口区 | 20 |
垦利区 | 26 |
广饶县 | 78 |
利津县 | 22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54 |
合 计 | 245 |
附件2
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
就业创业见习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进展情况 | 备注 | ||
1 |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总数 | 请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 ||
其中: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数量 | |||||
村务工作者招聘数量 | |||||
2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数量 | 请民政部门填写 |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 | |||||
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 | |||||
3 |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设立城乡社区服务就业见习岗位情况 | 岗位总数 | 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填写 | ||
覆盖城市社区数量 | |||||
覆盖行政村数量 | |||||
覆盖城市社区和行政村总数占比 | |||||
4 | 设立在校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情况 | 基地总数 | 请教育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填写 | ||
其中: 2022年新设立基地数量 | |||||
覆盖城市社区数量 | |||||
覆盖行政村数量 | |||||
覆盖城市社区和行政村总数占比 | |||||
填表说明:请填写2022年度累计数量。
文件原文: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