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1/06/24 1.4w 阅读 161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省黄三角农高区政务服务局:

为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基层民主管理,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

县级民政部门制定村务公开目录,指导、规范本县区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乡镇(街道)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帮助村委会完善村务公开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时调查和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争议,对村务公开定期进行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将村务公开纳入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履行职责评议内容,对村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村务公开问题及时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实施村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二、统一工作标准

(一)加强村务公开栏建设。在村显著位置且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版面设计要合理、简约、规范。保持村务公开栏的整洁、有序,防止出现公开时限结束后公开内容清理不及时、层层覆盖等不规范、不美观现象。

(二)完善村务公开内容。村务公开内容重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依法由村民会议或者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务民主协商的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等情况;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情况;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征收、征用情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村公益事业和筹资筹劳方案的实施情况等。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当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应当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和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村务公开程序。村务公开应按照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具体方案、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公开方案、村民委员会对公开方案确定的内容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间予以公布等程序进行。

(四)明确村务公开时间。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当逐项逐笔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五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在公开栏长期公示。

(五)丰富村务公开形式。村民委员会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村务,具备条件的村也可以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开村务。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公开村务。

(六)保护村务公开信息安全。在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公开信息安全工作,特别是对需要公开的自然人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对部分字段作隐藏处理后再进行公开。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档案的保管期限、查阅利用等按照村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其纳入市民政局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引导,采取有效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加强协调推进。要按照《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注重提炼经验做法。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村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村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5日

东民函〔2021〕47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pdf
东民函〔2021〕47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