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医保局、大数据中心,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收养事项联办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内地居民收养联办事项要素进行标准化梳理,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2021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收养事项联办标准化工作指南、流程图,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收养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有效协同”。
二、实施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户口登记或户口迁移、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等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精简联办事项材料。市级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和县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统一梳理收养联办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精简,剔除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制作《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登记表》,编制《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指南》,做到“一次申请、多项办理”。
(二)优化压缩联办事项流程。梳理联办业务办理流程,形成一体化联办机制,能通过内部信息核查、数据共享等方式核实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并开通证件寄递服务,减少申请人逐项申报环节和到现场取件次数,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腿。
(三)加强部门联动。申请人申请收养事项联办后,由首站受理部门一次性收齐联办事项所需材料,办理完当前事项后,通过部门间信息推送自动进入下一步事项办理环节,由“依申请受理”转变为“主动受理”,通过部门联动搭建起“首站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的联办机制。
四、部门职责
(一)民政部门。市级负责全市收养事项联办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制定《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登记表》,编制《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指南》。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开展联办改革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办理收养登记业务,并将《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登记表》、收养登记证等数据通过线上“一链办理系统”或线下方式推送至县级公安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办证时间、地点和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登记表》;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及具体内容;一次性收齐相关事项所需资料;根据申请人需求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发放收养登记证。
(二)公安部门。市级负责协助建立收养一件事业务联办机制,开展收养事项联办工作;县级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开展收养事项联办工作,将收到的联办事项数据推送到镇(街)派出所,并在办理完成后将新的户籍信息通过线上“一链办理系统”或线下方式推送给县级医保局;镇(街)派出所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将有关户籍信息回传至县级公安部门,并根据申请人需求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发放新户口簿。
(三)医保部门。市级负责协助建立收养一件事业务联办机制,开展收养事项联办工作;县级医保部门负责协助县级公安部门开展收养事项联办工作,将收到的联办事项数据推送到相应镇(街)医保所,完成参保业务办理。
(四)大数据和行政审批部门。完善“一链办理系统”平台功能,持续推动提高数据共享应用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线上办事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收养事项联办是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便利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收养事项联办涉及民政、公安、医保等多个部门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会商制度,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着力推动实施,实现多部门协同合力,共同推进收养事项联办工作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提高知晓程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收养事项联办服务的群众知晓度。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2.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指南
3.东营市收养一件事联办流程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东营市大数据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