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省黄三角农高区政务服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压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晨课”(以下简称“晨课”)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 -2019)、《东营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文件。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1〕1号)、《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东安发〔2021〕2号)、《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0〕8号)、《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安办明电〔2021〕7号文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东安办明电〔2021〕5号)、《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入开展“双万”安全警示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宣发〔2021〕2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9号)、《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东民函〔2021〕1号)及《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东民函〔2021〕6号)、《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面对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函〔2021〕18号)等文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学习本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等,培训本养老服务机构及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机构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
(四)开展“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是爱是害?’大讨论”。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重点围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如何看待监管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如何将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身边存在哪些安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如何看待对员工违章操作行为的严管重罚?”“是否了解安全事故对自身、家人、企业、社会的严重伤害?”“工作中如何做到不伤害别人并不被别人伤害?”等开展讨论。
二、方法方式
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从现在开始,每天早晨利用15-30分钟时间,通过以下形式开展晨课活动。
(一)领读领学。养老服务机构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按照本机构制定的晨课学习计划,由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或职工原原本本领读领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本机构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
(二)技能实操。由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员对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灭火器、手动报警装置的使用,初起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进行持续、不间断培训,全员实操,提高实践技能。
(三)警示教育。定期组织观看《痛与思—2010年以来东营市较大以上事故警示录》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制作的事故警示片,及互联网发布的其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学习市民政局整理编印的《全国养老机构安全事故案例选编》等。
(四)交流讨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围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查找整改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谈认识、谈感受,找问题、提建议,开展交流讨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切实推动晨课安全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抓好推动和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养老服务机构整理、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等安全教育资料,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制定晨课周计划、月计划、年度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积极组织、参加晨课活动。要进一步增强晨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积极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晨课安全教育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将晨课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民政局将对晨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开展、未按要求落实晨课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县级民政部门要给予责令整改、警告等行政处罚。各县区安排部署晨课安全教育情况于6月4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