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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1.1w 阅读 184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农高区政务服务局:

根据市安委会要求,现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2021528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东办发电〔2021〕62号)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部署视频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成效,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5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会议、5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采取“全面、严格、专业、治本”的攻坚提升措施,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控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一)县级民政部门层面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进行部署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是否全面摸清所监管的民政服务机构底数,建立监管台账。

3.是否通过部门检查、交叉执法或聘请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二十严查”“二十必须”要求。对照民政服务机构清单台账和执法文书,随机抽查相关民政服务机构,查验县区民政部门是否真正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是否存在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应上报未上报”,是否存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立案未立案,应处罚未处罚”的问题,是否及时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

4.是否定期对驻点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开展驻点监督业务培训,定期听取驻点监督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推送驻点监督工作任务。

5.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深入查找民政服务机构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比县区部门的检查记录或执法文书,查看县区民政部门检查工作是否全面、细致、深入。

6. 是否按要求在民政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双万”警示教育行动、安全生产“第一课”、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面对面”活动、“严管重罚,是爱是害”大讨论活动,是否对《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东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民政服务机构层面

1.是否分别制定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全员岗位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随机抽查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入职或转岗员工是否了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岗位安全职责和风险隐患。

2.是否持续开展隐患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对于自查、各级检查和市民政局委托市消防协会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按时整改销号并复查验收。

3. 民政部门是否与所监管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内部层层开展“面对面”谈话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对民政服务机构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走形式的问题。

5.是否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检查民政服务机构2020年以来的特殊作业相关档案资料,查验是否落实作业审批、风险辨识、培训教育等各项规定,是否存在人员特殊作业证造假及无证上岗的问题。

6. 是否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安全责任,规范承包商作业行为。

7.抽查民政服务机构驻点监督人员工作日志等资料,并问询相关人员,检查驻点监督人员是否到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驻点帮扶工作(落实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等要求);是否做到“四个必到”(动火作业必到、设备检维修必到、高处作业必到、应急演练必到)。

8.根据民政服务领域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方面其他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9.对于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新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未按要求完成上级检查、督查、巡查交办问题及自查问题整改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的,严格按照《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1.联合检查(5月27日—8月31日)。市民政局5个监督检查组(附件3),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管、住房城建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级直接监管民政服务机构“全覆盖”、县级监管民政服务机构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联合检查,剩余民政服务机构由县区负责组织开展“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县级民政部门要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机构名单、检查组人员名单、检查事项清单,合理分工,形成合力。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面对面”回头看(5月27日—8月31日)。针对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期间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问题隐患较多的和“不放心”的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市级直接监管民政服务机构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县级监管民政服务机构由县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谈,面谈民政服务机构比例不低于本级监管机构的30%。要进一步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内部“四个层面”面谈工作,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指导和协调推进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调度研判。市民政局各监督检查组和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汇总检查情况及相关表格(附件4-6)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科。市民政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通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各类检查组进行对接,及时共享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县民政部门在联合检查中要加强监管执法,按照执法事项、执法权限,由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住房城建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加快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民政局、县区民政部门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检验各县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执法检查宽松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等问题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民政部门检查方案(含检查民政服务机构清单、检查组人员名单、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等)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5月31日下午4:00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科。

附件:1.市民政局计划检查民政服务机构清单

2.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3.督导检查分组人员清单

4.问题隐患清单(样表)

5.重大隐患和“不放心”民政服务机构清单(样表)

6.部门领导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