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东民〔2024〕2号)已到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政府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对特困群众实施急难救助,确保特困群众生活“过得去”,特修订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在《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东民〔2024〕2号)基础上进行修订。
三、制定过程
通过两年的实施,根据基层反馈情况,2025年12月形成《管理办法》(草稿),通过调研论证,多次征求市慈善总会意见以及各县区民政局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专项基金来源、专项基金管理、救助范围和标准、救助程序、附则等内容。总体框架保持不变,重点对救助标准、资金拨付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
(一)新增保险理赔,提升救助效能。创新商业保险参与救助机制,由市“救急难”专项基金出资购买。《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后,商业保险直接介入,按个人负担合理费用的10%理赔,最高1万元,进一步织密困难群众多层次救助网络,切实提升救助兜底效能。
(二)调整救助标准,优化分层分类救助。《管理办法》对专项基金救助标准进行了优化,将原来“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万元的,按90%比例救助,单户年度最高20万元”,根据县区的建议,调整为“个人负担合理费用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90%的比例救助,单户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
(三)优化资金拨付,激发基层动力。《管理办法》规定,专项基金承担比例由“市县按1:1比例承担”调整为“市县按6:4比例承担”,减轻县区筹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