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政策文件

东营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和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10/29 7.0k 阅读 287 点赞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综合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调整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健康成长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1.市委“两新组织工委负责统筹谋划、指导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结合社会组织年报、评估,将党建工作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党建工作检查;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向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提出意见建议。

2.各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领导,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研究、配强力量、加大支持。管辖10家以上社会组织的部门单位要成立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具体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已实行或适合属地管理的市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与驻地县区(开发区)(工)委协商,实行属地管理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确认和职责

(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综合监管职责为

1.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同步采集党建信息,明确党建责任部门;

2.市民政局: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中共东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作为本级相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职责为

1.负责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2.负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

3.监督、指导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4.负责社会组织章程核准、年度工作报告、等级评估的初审工作;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审核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

5.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

6.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

7.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退(离)休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各项规定,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

(三)社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本行业领域或相近领域的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责为:

1.配合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工作,对登记管理机关的征询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2.负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工作,对社会组织财务、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进行指导监督;

3.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

4.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查办或协助查办违法违规行为;

5.制定行业活动指南和服务管理规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本领域社会组织年报信息的监督,加强对本部门授权、委托、转移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管。

三、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要求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注册登记新成立社会组织时,应同步确定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并将社会组织党建等综合监管信息推送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应选派政治强、作风正、素质好的同志具体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综合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已承担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变化的,原则上以调整后承担相关职能的机构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监管体系,把握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建立健全多部门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组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东营市民政局        中共东营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东营市委市直机关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30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