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审批服务部: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办函〔2021〕55号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鲁民函〔2021〕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组织排查,严格依法监管,及时上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各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牵头,于2021年12月20日前向市社会组织服务科报送《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情况表(截至2021年底)》。
市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王娟 8333218,电子邮箱:smzjmgj@dy.shandong.cn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秦文珊 8380598,电子邮箱shswk@dy.shandong.cn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2日
关于转发鲁民函〔2021〕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鲁民函〔2021〕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