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做好《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办法》的重大意义
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新指示、新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倒逼安全责任落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办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两个《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主动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促进各级民政领导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实质要义,充分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责任这根弦,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明确学习宣传贯彻两个《办法》工作任务
(一)民政部门重点任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将两个《办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1.开展两个《办法》集中学习。各级民政部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进行2次专题学习,结合应急救援、安全责任和岗位职责,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各基层党组织精心制定两个《办法》教育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形式,至少组织党员开展2次交流研讨。
2.举办两个《办法》系列宣讲活动。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两个《办法》宣讲活动,主要领导带头讲,分管领导轮流讲,邀请专家详细解读,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贯两个《办法》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念,为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大格局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3.广泛开展两个《办法》宣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就两个《办法》颁布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在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连续发表相关解读性文章;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悬挂张贴《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海报、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两个《办法》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
4.做好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各县区认真组织本区域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工作,严格培训登记,确保本人参训,每场培训结束后都要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训补考,确保培训质量,严防走马观花、敷衍塞责。
(二)民政服务机构重点任务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1.组织《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全员培训活动。要结合民政服务机构生产经营特点,聘请专家,分批次组织本机构员工,进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的培训、考试,做到全覆盖,保存有关档案备查。
2.组织开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演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一次学习《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演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学习,立足岗位,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牢记安全职责,养成学安全、知安全、保安全的良好习惯。
3.开展“学《办法》、见行动、查隐患、保安全”活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发动全体员工,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持续安全稳定。
三、抓好两个《办法》宣贯的组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把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宣传要点,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两个《办法》宣传贯彻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机构应急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作为重要工作,及时部署,大力推动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将《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定期对账,开展“回头看”,确保学习宣贯不松劲,防止出现“虎头蛇尾”现象,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
请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局属事业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两个《办法》的宣贯情况报市局值班室。联系人:王秀玲,电话:8333677,邮箱 :smzjzbs@sd.dongying.cn。
附件:1.《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工作统计表
2.《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宣贯工作统计表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到《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到《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