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东营经济开发区综合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市社会工作宣传,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宣传展示我市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活动安排
(一)鼓励各级单位、机构或个人参加中国社会报社《中国社会工作》杂志主办、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指导的“这就是社工”全国社会工作短视频有奖征集活动(详情请关注中国社会工作公众号)。
(二)省民政厅网站开设“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专栏,征集社工专业化、多元化参与乡村振兴优秀案例,通过图片、视频等图文并茂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现我市社工职业风采和精神风貌、传递东营社工精神(专栏投稿需由市民政局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8日--31日,邮箱smzjmgj@dy.shandong.cn)。
(三)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新颖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社工事迹展播、故事宣讲、微电影、户外信息屏海报、报告会等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将社会工作宣传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会治理途径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和社会工作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紧扣宣传主题,号召动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优势、展现风采、贡献力量。以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引导公众支持参与,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着力点,科学策划、周密部署社会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改善社会工作服务品质;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报道先进典型、讲述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社会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面向基层,在方案设计上,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优秀项目巡展、社工风采展播、社工故事宣讲、微电影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节俭办活动、科学防控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鼓励引导各地各单位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过程监管,力求简朴高效。
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于3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相关视频、文字报道等,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政务邮箱:smzjmgj@dy.shandong.cn。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546-8333019。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