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而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与居住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心理健康等领域均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动流动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等18部门转发了《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 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6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营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准确把握流动儿童认定标准,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加强联动配合,开展监测摸排,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
二是优化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将流动儿童纳入常态化关爱保护范围,制定《东营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城市融入服务等重点任务,促进流动儿童更好享受服务。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及宣传引导。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调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相应的政策保障和帮扶关爱措施。同时组织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做法,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合法权益,提升流动儿童关爱质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浓厚氛围。
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清单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的流动儿童设置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六大部分,共22个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