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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2024/08/01 6.6k 阅读 362 点赞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厅等11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文件依据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开展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研究制定了我市《通知》,旨在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进一步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就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文件,从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工作举措,细化实化了相关政策安排。例如:低收入人口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基础上将明确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低保、特困供养不满两年的和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其他困难人员范围。例如:“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社会救助帮扶”,并就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完善专项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开展慈善帮扶和做好其他救助帮扶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通知》创新举措

一是低收入人口认定向更多“潜在人员”拓展。困难群众的认定参照现行救助政策进行确定,明确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低保、特困供养不满两年的和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其他困难人员范围。民政部门主动为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救助帮扶信息,形成“一户一(人)一条救助链”。

二是救助方式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以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基础,健全完善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主动发现数据模型,实现基于全市人口主动发现,助力救助业务提质增效。坚持 “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铁脚板核实”相结合。加强与教育、人社等救助职能部门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支出等困难情形的变化。全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志愿者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

三是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拓展。搭建贯通县乡村三级救联体网络,统筹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转型发展。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拓展制度覆盖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发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转交(办)相关部门。对情况复杂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处理。对发现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政策咨询:东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咨询电话:0546-833767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