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东营市慈善总会“护航未来”儿童关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体系,对孤困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关爱帮扶,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特制定《东营市慈善总会“护航未来”儿童关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十六条,包括总则、基金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责、基金使用程序、附则等内容。
三、专项基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管理办法》规定,市慈善总会从善款中注入20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的启动资金,之后设立基金公开募捐项目面向社会进行筹款。市慈善总会建立单独财务科目,对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为儿童福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慈善项目、为孤困儿童设立的救助帮扶项目等。先期开展的项目主要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边缘困境儿童救助项目等
四、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基金管理,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公开公示。
五、基金使用程序
救助类项目
(一)方案制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后提交市慈善总会项目立项;
(二)项目实施。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项目方案实施项目,确定救助人员和资助金额等信息;
(三)救助公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项目救助人员和资金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项目审核。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通过的项目救助人员和资金金额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五)资金拨款。市慈善总会按照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结果拨付所需资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购买服务类项目
(一)方案制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形成项目购买方案并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购买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后提交市慈善总会项目立项;
(二)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购买方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督导、评估,如有必要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评估;
(三)资金拨款。市慈善总会按照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方案拨付所需资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三个月向市慈善总会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项目结项。项目结束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反馈项目财务披露情况和项目结项报告。
宣传筹款类项目
(一)项目立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活动预算、参加救助活动的救助人员名单、捐赠人的褒扬方案等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慈善总会按程序立项;
(二)项目实施。按照活动方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组织活动开展。
(三)资金拨款。预算内资金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慈善总会申请资金拨付,超出预算的须向基金管理委员会说明情况并审议通过后,向市慈善总会申请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