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最需要关心关爱的群体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素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服务对象
重点聚焦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群体。
三、工作目标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服务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转介衔接顺畅、干预帮扶精准的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格局,为留守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其中主要任务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11项具体措施。
(一)完善源头预防机制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少年儿童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诱因。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校本课程。为有需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选配有爱心有经验的心理或思政课教师作为成长导师,安排品学兼优的学生结为互助伙伴。
3.重视心理健康问题研究。鼓励开展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探索创新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模式。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4.加强心理健康监测。指导县区(开发区)每年开展一次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分类制定“一人一策”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档案转接机制。
5.健全发现预警体系。建好用好各类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机构,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
(三)建立转介和跟进帮扶机制
6.加强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对遭受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留守和困境儿童,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到影响的留守和困境儿童,要及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心理援助。
7.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影响儿童的应急心理援助。制定完善相关方案,突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的帮扶化解。
8.强化跟进服务帮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会同精神卫生机构、学校,制订规范化、专业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和家庭帮扶“一人一方案”计划,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帮助留守和困境儿童重返校园、融入社会。
(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9.加强阵地建设。依托服务机构或场所,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
10.实施有效关爱服务。深化拓展关爱服务项目,加强心理热线宣传。优选成长导师和互助伙伴。鼓励各部门创设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心理专业人员等人才培养。加强儿童主任、志愿者队伍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