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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东营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2024/04/17 1.1k 阅读 469 点赞

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9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营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最需要关心关爱的群体之一。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民政部等15部委和山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印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出具体要求,部署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行动,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等15部委和山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关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并向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收集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4月18日,会同市委宣传部等19部门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周期为三年。到2024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留守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到2026年,留守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

三、适用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为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其中,无监护能力应判定在家的父亲或者母亲是否存在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情况。留守儿童父母务工时限,应按照连续外出务工3个月及以上统计;务工地点可按县域以外把握;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期间多次回家探亲的仍按照连续外出务工认定。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提出了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实施固本强基行动等5个方面行动内容,23项重点任务。

(三)工作安排。明确了三年行动时间安排(2024年2月至2026年10月),分为部署启动、重点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有效实施。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问:精神素养提升行动有哪些内容?

答:各相关部门根据留守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关爱;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问:监护提质行动有哪些内容?

答:强化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强化政府兜底监护。

(三)问:精准帮扶行动有哪些内容?

答: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摸底走访建档,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强化救助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救助服务;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加大日常关爱力度,常态化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工作,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适合儿童的关爱服务活动;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大力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系列政策,为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加强司法救助帮扶,从严打击、惩治侵害留守和困境儿童犯罪行为。

(四)问:安全防护行动有哪些内容?

答:各相关部门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防范;加强网络保护工作,将留守和困境儿童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引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预防网络沉迷教育监管;加强社会保护工作,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管教儿童不文身,不进入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五)问:固本强基行动有哪些内容?

答: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推进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运营,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到“十四五”末建成设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规范、作用有效的关爱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引导和规范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推进数字化建设,做好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衔接,落实与教育、公安等部门间数据信息比对共享机制,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质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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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