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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2022/08/24 1.7k 阅读 222 点赞

2022年8月25日,东营市民政局5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东民〔2022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拓展基层就业空间”、“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求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6月7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 号),7月14日,省民政厅等5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民发〔2022〕34 号文件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民〔2022〕38号),为贯彻落实省《通知》要求,做好我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联合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健委等部门单位印发。

、相关措施

《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扩大就业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支持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各县区要对照“十四五”期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制定“十四五”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原则上,本年度所有新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学历为大专以上)开放,其中要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各县区要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加大城乡社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2〕47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和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广泛动员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具有示范性和见习效果突出的见习单位,可按程序优先推荐为“山东省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四是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县区要重点围绕纠纷调解、疫情防控、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五是营造城乡社区就业良好氛围。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市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社区工作者示范教育实训基地的共建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工作实际,激发学生毕业后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

三、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的工作要求:一是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要统筹安排使用好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各方面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的具体职责推动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落地落实。

文件原文:/art/2022/8/25/art_38222_102905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