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东民〔2019〕4号),现对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执行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400元。二是提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在押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以及民政部有关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
政策解读:东营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东民[2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