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
10月8日,东营市民政局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东民〔2019〕3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发展,依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5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以下简称优秀案例)的概念,即在我市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又称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的具有明确服务对象和显著服务成效,经选拔认定的服务案例。《办法》规定,优秀案例每年评选1次,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明确了优秀案例的评选范围和条件,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平安建设、扶老救孤、关爱儿童、恤病助残、救援救灾、社区矫正、社区治理等社会服务工作,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规定了优秀案例的评选范围,其中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范围:社会组织开展的个案、小组或社区社会工作案例,符合社会工作规范;社会工作案例执行人员有2名以上成员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案例为近两年开展,已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居民认可度高,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范围: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做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认可度高,具有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案例;案例已持续运行1年以上,参与活动的固定志愿者不少于10人。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办法》对申报和评选工作的申报方式、时间进度、申报材料进行了规范,设置了资格审查、初审遴选、评审、公示确认、颁发证书等五个评选程序,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遴选,市局、县区、开发区各遴选2个社会工作案例,2个志愿服务案例,并撰写推荐报告。
(四)政策支持和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获奖案例的社会组织根据年度资金额度,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同一案例在执行期间可连续参与评选,最多不超过三年,但扶持发展资金递减发放,第二年获得相应奖励等次的支持资金70%,第三年获得相应奖励等次的支持资金50%。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得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按规定收回,三年内不予支持。
(五)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同时,规定了本《办法》的施行及有效时间。《办法》自2019年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ymz.dongying.gov.cn/art/2019/10/9/art_38222_7740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