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公告
语音播报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后续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分批发放,用完即止。
二、补贴范围
(一)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品类及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政策实施期内,个人消费者按照活动规则购买上述政策适用产品,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三、补贴流程
(一)发放方式
活动期间每天8:00、16:00发放补贴券,补贴券总量控制,先购先得,即领即用,当日有效。
(二)申领核销
1.实名登记。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东营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
也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鲁换新”小程序,选择“东营市”专栏,填写实名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2.补贴券领取。实名认证后,根据购买品类领取相应补贴券,每个品类可获得1个补贴券,补贴券可通过“鲁换新”小程序“我的—优惠券”查看。
“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和云闪付APP均支持本次补贴券申领;其中,“爱山东”平台暂不具备直接支付功能,需跳转至云闪付APP,方可完成补贴券核销支付。
3.补贴券有效期。消费者可在政策期内申领补贴券,每次申领成功后当日有效,过期可再次申请,最多可申领3次、核销1次。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购买补贴产品后退货退款的,仅可恢复1次本类别产品的补贴资格。
4.支付立减。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应提前告知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付款前出示“鲁换新”小程序—补贴券,方可享受立减补贴。补贴券申领核销人、实际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一致。
5.售后服务。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自提类产品,需现场拆封、开机并激活。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销售企业需做好SN码、IMEI码等必要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规范开具交易凭证与发票,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相关必要信息(SN码必填)。
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且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家电产品安装时间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领取我市补贴资格后,无法在其他地区再次领取该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同一消费者每类商品只能核销一次,成功核销后即失去该类产品领取资格。
2.参与补贴的产品必须单件下单并结算,否则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3.消费者和商家参与补贴活动即视为已熟知并遵守活动规则。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先涨后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行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东营区0546-8260081;
河口区0546-3881055;
垦利区0546-2528156;
广饶县0546-6451463;
利津县0546-568060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0546-809003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0546-8019557;
省黄三角农高区0546-8909197;
东营市商务局:0546-8082162、8082159;
第三方审核机构:0546-7991129;
银联商务:9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