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东营开发区综合部,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
为适应城市社区治理和油地融合发展需要,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胜利油田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的范围、总量和基本职责
(一)范围。本通知中所称的社区工作人员是指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输出到地方政府从事社区服务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二)总量。按照每300-4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核定总量。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与县区(市属开发区)签订的人力资源输出协议执行。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及时足额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按照适岗情况合理配置社区工作人员。
(三)基本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3)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4)协助当地政府(政府派出机关)或者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5)完成党委、政府(政府派出机关)或者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择优输出社区工作人员
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择优输出社区工作人员,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智能办公能力以及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3)具有较强为民服务意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处事公道,身体健康,年龄能满足工作需要,能够承担社区工作任务。(4)具有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持有职业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鼓励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社区“两委”成员依法选举产生。输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选举进入社区“两委”成员的原则上任满一届。
三、加强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
(一)日常管理。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输出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当地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体系,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日的签到签退、请销假、在岗情况等由所在街道(乡镇)负责管理,每月的考勤记录,由社区书记签字后报所在街道(乡镇)和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居民事务协调部。
输出社区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稳定性,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确需调整工作岗位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居民事务协调部要提前一个月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双方同意后方可履行调整程序。统筹考虑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的原职级待遇,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
(二)绩效考核。由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居民事务协调部对协调站实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纳入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者考核范围,由街道(乡镇)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以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月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居民事务协调部对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奖励惩戒、岗位调整、绩效工资的依据。
(三)职业通道。加大从输出社区工作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在评先树优、职称评定时要为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留有一定比例的数额;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社区工作者。对在社区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所在社区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全国、全省、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的,所在社区做法被选为县区级以上经验推广,并受到通报表扬和表彰的,由胜利油田根据相关规定对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单独进行奖励。
(四)教育培训。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各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和当地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分工负责,每年对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心理素质等知识。支持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职业津贴。街道(乡镇)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建立健全输出社区工作人员退出机制
社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引领和堡垒先锋作用,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程序统筹全面抓好社区工作,其他社区工作人员要听从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履职。输出社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1)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使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后果的;(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适宜继续从事社区工作的;(5)因违法违纪被查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7)被居民举报或投诉,造成不良影响且经过调查情况属实的。
输出社区工作人员有以上情形的,由油田输出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有关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重新调整充实输出社区工作人员。
五、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油地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实抓好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配合,有关县区(市属开发区)、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不定期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人员输出、人员管理、人员考核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共同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联合相关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有关街道(乡镇)办事处要制定输出社区工作人员具体管理考核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由油地双方协商确定。
东营市民政局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
2021年5月8日
东营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胜利油田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pdf
东营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胜利油田输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