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3/16 1.7w 阅读 127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市局各科室、单位: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工作”“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九大改革攻坚”工作大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谋划、扬长补短、创新实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实施“创新突破实干”年行动,在履行民政职责上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党建质量提升为抓手,深化党建品牌创建,积极争创基层党建示范点。深入开展“两个走进心里”、党员“双报到”活动。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建+项目”品牌推介会,评选一批民政特色品牌项目。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加强模范机关建设,积极争创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民政领域舆情形势。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建立困难群体精准救助兜底保障和联系关爱帮扶机制等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为民服务成果。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抓好民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行动,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认真排查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五)建设创新实干干部队伍。开设“民政大讲堂”,举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提高把握政策和为民服务能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培养民政干部善于总结提炼、讲好东营民政故事的能力。设立创新奖,开展创新案例评选,提升民政干部改革创新能力。开展争做“抓落实的实干者”活动,激励民政干部提升境界、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提升机制,搭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平台。

二、全力实施创新项目

(一)建立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建立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荧(营)光行”组织网络和工作队伍,实现救助服务对象帮包走访联系“点对点”“全覆盖”。年内每个县区、开发区各打造1个社会救助服务品牌,推动社会救助效能提升。

(二)创新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出台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办法,推广广饶县网格助力社会救助经验做法,建成覆盖城乡、协同配合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发挥“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作用,用好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大数据比对和智能识别,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三)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社区建设。在全市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1+2N”(即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N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N个专业养老服务组织)的建设思路,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居家养老社区,大力发展层次清晰、功能多样、形式灵活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四)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油地社区人员管理机制,规范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编制出台社区管理标准,全面推进社区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举办全国剥离国有企业工矿区社区管理职能创新高峰论坛,推广油地融合发展治理经验,指导东营区争创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加强智慧社区建设,规范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完整社区,打造“幸福e家社区”示范点。

(五)加快逝者“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改革。建立完善“身后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精简申请材料,规范办事流程。建设“身后事”一站式联办平台,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户口注销、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结算、医保清算、公积金结算等事项“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次办好”。

(六)建立社会组织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党建遇到的问题,形成“部门多协商,群众少跑腿”工作机制。制定东营市社会组织资金综合监管办法,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试点。按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市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编制地名文化遗产资源名录,推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八)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实施“党建引领、幸福养老”项目,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住老年人中的党员纳入党组织建设范围,建立完备的养老机构党组织建设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满意率。

三、扎实推动重点工作

(一)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认真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现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各项指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保持全省前列。

(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加快实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4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处,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6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逐步提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开展适老化改造。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智老年人发放定位手环。

(三)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新建小区、既有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进行清查整治,按标准配建达标,存量问题按期清零。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移交和使用长效机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四)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规范选举程序,加强分类指导,指导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同步做好村(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和管理工作。

(五)加快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成立市、县社会工作协会,力争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评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社会工作从业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持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水平。

(六)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启用市级公益性公墓,县(区)级公益性公墓满足群众需求。新建或改造提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30处,推动移风易俗。制定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

(七)加快区划地名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出台《中心城区道路命名规则》,建立我市区划和地名专家库,不断提高我市区划和地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八)创建“阳光慈善”品牌。指导各级慈善组织应用“爱心汇”阳光捐赠平台,同步接入东营掌上通,真正实现“随手捐”“实时捐”。科学设定慈善救助项目,探索实施公益创投、慈善配捐等慈善捐赠新模式,不断扩大我市慈善捐赠规模。

四、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探索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五有”工作要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二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适时开展跟踪评估,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及时跟进民政部、省民政厅制定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的配套措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评选,探索“物资+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抓好利津县省级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县区组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政策机制。研究完善我市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和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制度改革,建立与养老服务设施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二是强化兜底养老。提升敬老院兜底保障功能,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鼓励建立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拓展兜底保障范围。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依托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资格认定,并与低保金同步发放。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规范委托运营行为。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市、县各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1800名以上。四是创新运行机制。指导县区参加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创建活动。每个县区培育2家以上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促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动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城乡日间照料设施,引导发展助老食堂、家庭照护床位。积极融入省会经济圈养老产业联盟。总结推广一批典型创新经验。

(三)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持续开展孤儿助医助学工程。加强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和康复培训。是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提升工程。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开展典型事迹征集宣传,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探索设立儿童保护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因地制宜实施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是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参与省级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双十佳”评选活动,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创新。四是加强儿童收养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全面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推进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深化油地社区融合发展制定党建引领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梳理油田居民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社区服务清单化、规范化。加强油田选派社区工作者管理,建立油田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培育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典型。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化村务公开,推行“阳光村务”。严格落实村级建制调整和村庄搬迁撤并有关政策。加强村(社区)工作准入清单管理,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完成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归口管理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建立并落实出具式样、办理流程等制度。加强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推进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三是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以建设完整社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打造一批示范社区。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推动城市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全覆盖。落实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分层级创建和谐示范单位。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优秀案例评选。支持东营区创建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垦利区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指导垦利区探索建立党建统领下的“有事好商量”——社区多元共治协商机制。指导县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

(五)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管好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关键少数”和“重大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学院。二是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效,适时开展脱钩“回头看”,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阳光收费”活动,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建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和资金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完善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年报工作管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依法严肃实施行政处罚,清理“僵尸”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四是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广泛开展公益创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智库建设。

(六)加快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利彩票事业发展。一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做好即将出台的《山东省慈善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完成第七届“山东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慈善总会,完成慈善组织认定。开展全市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工作,力争完成率100%。落实慈善募捐优惠政策。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核算机制,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监管机制。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加强慈善文化、品牌建设,弘扬大爱无疆、向上向善慈善理念。二是提升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规范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出具等工作,年内全市志愿服务时长增加15%以上。持续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推进“中国志愿服务网”实名注册志愿者稳步增长。积极参与学雷锋“四个100”评选工作。持续加强对全市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情况的督导,全市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80%。培育一批社会工作实训基地,举办社会工作骨干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统计工作。三是促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大型商超开展业务合作,推广无人值守销售终端。科学布局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推动福彩进社区、进农村。加强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推动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强化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发挥市域治理网格全覆盖优势,提升主动发现、及时救助能力。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各级救助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做好“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二是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市、县两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完善安葬(放)设施审批手续。抓好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快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治理,扎实推进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整改。用好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开展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评选优秀红白理事会,挖掘推广婚丧习俗改革典型案例。三是提升婚姻服务水平。推进我市现存婚姻登记纸质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现照相免费服务,完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库,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强化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做好省、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仪式。四是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质量。严格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配合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工作。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专项摸排行动,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八)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一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认真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设立镇、街道标准,规范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和批复后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地名管理。完成中心城区无名道路和背街小巷命名工作。指导规范设置中心城区道路标志牌。推行地名标准化,适时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县级地名志、标准地名图录和地名文化系列丛书编纂工作。三是不断提高界线管理水平。完成第六轮县级界线联检年度任务。深化细化平安边界建设,健全界线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处置应急机制,全面梳理评估边界地区风险点,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响应处置预案。

五、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和意见建议征集,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探索编制中心城区地名总体规划,争取更多民政工作纳入各级规划大盘子。

(二)加快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建设民政综合业务平台,完善数据交换系统,推进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核对平台与省级平台、银行系统对接,实现社会救助数据跨市核对。依托“东营掌上通”,开发“殡葬服务系统”掌上办理模块。推进民政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建设“东营市养老服务平台”,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加快智慧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困难群众精准救助、主动救助、智慧救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探索网络化、智能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三)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员物资储备。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人员出入管理、日常防护、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急演练、物资储备、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每个县区建立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通过自查自纠、县区互查、市级督导检查、专业机构重点检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持续开展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验收,确保达标率100%。

(五)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出台养老、社区2个地方标准,完成机关标准制定和宣贯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依法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积极处理“行风热线”“网上民生”、12345热线等各类投诉问题,主动回应解决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民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民政统计、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做好统一战线、平安建设、网络安全、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民〔202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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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