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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民函〔2021〕2号)

2021/01/20 1.5w 阅读 366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对截至2021年1月1日前由市民政局发布或以市民政局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作过废止处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科室、单位需严格按照立项、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编制登记号、公布等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未列入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

附件:1.东营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东营市民政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东营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东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

东民〔2016〕73号

2016年12月14日

2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东民〔2017〕53号

2017年7月27日

附件2

东营市民政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有效期

统一登记号

1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

东民〔2018〕94号

2018年10月19日

2021年12月5日

DYCR-2018-009001

2

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民〔2019〕32号

2019年10月8日

2021年11月7日

DYCR-2019-0090001

3

关于印发《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民〔2019〕45号

2019年12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DYCR-2019-0090002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民函〔2021〕2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