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东营开发区综合部,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对截至2021年1月1日前由市民政局发布或以市民政局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作过废止处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科室、单位需严格按照立项、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编制登记号、公布等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未列入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
附件:1.东营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东营市民政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营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东营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东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 | 东民〔2016〕73号 | 2016年12月14日 |
2 |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 东民〔2017〕53号 | 2017年7月27日 |
附件2 东营市民政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有效期 统一登记号 1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 东民〔2018〕94号 2018年10月19日 2021年12月5日 DYCR-2018-009001 2 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民〔2019〕32号 2019年10月8日 2021年11月7日 DYCR-2019-0090001 3 关于印发《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民〔2019〕45号 2019年12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DYCR-2019-0090002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民函〔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