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和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促进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东办字〔2020〕39号)文件精神,现调整东营市温州商会、东营市福建商会、东营市河北商会、东营市泰安商会、东营市石油业商会5个全市性商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东营市工商业联合会。11月30日前,涉及的5个商会完成业务主管单位的变更业务并换领新登记证书。
本通知下发后,新申请成立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成立、变更、注销业务应事先经工商联审查同意。各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本通知精神,调整相应商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同级工商联。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东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