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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东民函[2019]51号)

2019/10/10 2.8k 阅读 116 点赞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8日


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现就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实现为群众解困、让人民满意。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漏保”“错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区支出型贫困对象、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及时纳入低保。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如存在“有子女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是财政供养人员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有车一律不能吃低保”等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

(三)低保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二是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是否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形式是否规范。三是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各县区是否全面应用统一规范的低保行政文书,是否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

(四)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问题。检查各县区是否全面落实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是否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全面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并落实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以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

(五)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社会救助、养老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养老资金以及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各县区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余大的问题,是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10月初起至2019年11月底,分三个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0月8日-10月15日)。各县区结合全市整治方案,全面梳理辖区内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要求、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等,迅速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6日-11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围绕5个专项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21日-11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整治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成效。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坚决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做好摸底排查。建立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开发区要于每月10日前更新工作台账并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三)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市民政局将及时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开发区要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电话和邮箱,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收集问题线索,适时进行通报。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市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附   件: 东营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东营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立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炎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邦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高    骞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赵国际    市民政局养老儿童科科长

             魏   峰    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唐志辉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杨   娜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科员

             李兴龙    市民政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科员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东民函[2019]51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