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2019年9月4日
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将原来由县(区)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事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扩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管委会)出台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由县级民政部门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县、乡两级工作职责,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县级民政部门“管得好”、乡镇(街道)“接得住”。审批权下放工作要于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
1、优化申请程序。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环节“关口”前移,实行先核对、后申请。申请人在提出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意愿时,经申请人授权后,由乡镇(街道)先行开展经济状况核对,核对时限最长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经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乡镇(街道)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对于经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核对,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将负责核对的工作人员信息报县(区)和市民政部门备案。核对工作实施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2、精简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能够网上填写的表格等,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努力创造条件,朝着申请人只凭一张身份证即可申办社会救助待遇的目标努力。
3、简化审批环节。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乡镇(街道)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4、压缩办结时限。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5、优化审批流程。乡镇(街道)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工作可按照以下流程开展: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经济状况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拟批准的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审批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服务能力。通过调剂编制、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
(二)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强化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网上办理。提高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三)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在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规范有序运行。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对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对象的有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将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冒用救助对象身份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加大对社会救助失信行为的联合惩罚,积极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在村(居)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等方式,把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东营市民政局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函〔2019〕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