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参与能力及就业能力,进一步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山东省“精康融合三年行动”推进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全市“精康融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组成部分的说明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其中在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中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进行补充和细化
四、《实施方案》相关细化的说明
(一)主要目标
1.2023年,50%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
2.2024年,80%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
3.2025年,100%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20项具体措施。一是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主要是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建设基层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城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二是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渠道。主要是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信息服务衔接、建立基于专业评估和自愿申请的转介登记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转介机制、建立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后转介机制。三是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主要是统筹融合各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加快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多元市场主体、健全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多样化。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主要是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使用、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督导培训、有效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保障水平。五是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要是强化政府政策引领推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筹集和使用。六是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主要是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价格监管。七是营造良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环境。主要是发挥正面宣传的导向激励作用、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社会支持体系。